在我过去的岁月里,大部分时间里我十分物质又喜新厌旧,但没有使我更讨厌自己的原因是:
我总会发现一些东西是acceptable的,以及,不愿更换的。
比如手机,在我遇到K750之前,我确确是会在任何时刻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毫不留情的把旧的丢掉然后预备在将来把新手机也丢掉。
但是我再也不愿意换,因为这个讨人喜欢程度只是可接受的K750已经满足了我对手机的一切幻想,我只需要陪它旧下去,直到寿终正寝。
同理可证我的笔记型电脑,一种叫西瓜的水果,白玉牌无糖豆浆…… 无论他们的竞争对手多么先进夺目,华丽可人,我只是心安理得的抱着可接受的他们,基本不心猿意马的无视其他的尘世繁华,和其他的风光无限。 因为我知足。
我随时准备一屁股坐下来,享受我那廉价的满足。
我甚至随时准备整个人趴下,放弃对生活的所有要求和抗争。你知道,就那样在时间长河里,一动也不动的趴着。
一个随时准备退隐的菜鸟。
然后突然有一天,平地惊雷,老天伸出一根肥胖的手指,开始猛戳正趴在那儿大休息的我的背。我一开始强装麻木,死乞白赖的继续趴着,最后被戳的实在没法了,终于忍不住怨气冲天的回头大喝一声“不要戳了啦! 我走还不行嘛!!” 然后踏上一小段往前移动的路程。
我常常怨恨这是一条不归又不能停下的路,不归我已经不跟它计较了,它竟然还不能停下。每当我停下来觉得风光不错休息正好的时候,肥胖的手指就如噩梦般开始猛点我的背,逼着我继续往前移。
老天是如此的严苛和居心叵测,我又不能公然翻脸。事实上我对于他的立场究竟是善意还是歹意也不置可否,你说当我真的从人生的悬崖掉下时,那只肥胖的手会突然将我轻然托起么?
啊…… 我也没有那么CARE这个问题的答案啦。
我是想说,嗨,你们,被我选中的acceptable的你们,请安然的陪我上路吧。在这个连遨游升完级之后都会突然不好用的世界里,再也没有什么比拥有你们让我安心了。
还有李森,王雨超,常亮这些立在丰碑上的名字,我会一边倒退着鞠躬一边把你们丢到后面去…… -_,-
-------------------------
补照片两张

这可能是我大学四年唯一娱乐活动集体照……

为了办护照和雅思考试,三年没照过证件的我,一个月照了仨。